慈善:从影响评估到恰当行动 |
作者: 来源:中国慈善家 浏览次数:720次 更新时间:2015-10-26 10:12:24 |
皮埃尔·卡蓝默(Pierre Calame):梅耶人类进步基金会(FPH)荣誉主席 我曾领导一家国际基金会—梅耶人类进步基金会—近三十年,我很高兴在《世界报》上读到一篇讨论慈善演变与活力的长文,但使我困惑的是作者轻信来自企业界的慈善观念,而没有对此提出疑议。 担任美国基金会理事会理事的经历,使我有机会观察美国基金会在欧洲的传教士做法(它们为欧洲基金会中心提供了大量资助),其教理是:慈善高于公共行为。在柏林墙倒塌后盛行的新自由主义时代,这也是世界银行关于“良治”的说教。人们忘记指出的是世界银行推行的良治指标主要是由美国新保守主义智库制定的。在为私人管理歌功颂德而编织的桂冠中,有一顶就是企业评估其业绩的能力。 今天,面对中国不可抗拒的崛起,世界银行不再鼓吹良治及其对发展的作用。因为按照它的标准,中国不是良治的样板。然而,这一来自企业的管理学却继续侵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世界银行对欧盟委员会的说教通过引进新公共管理学理论及其评估的概念而留下深深的痕迹,以至于在欧盟委员会招标使用的逻辑框架中有名目繁多的首要目标、次要目标、影响评估等要求,并且与计划和战略混为一谈。现在,又将同样的要求推广到慈善上来了。 这种对评估的强制性要求有两个根源:一是私人企业的管理学,二是基金会内部理事会和常务机构的双向挫折感。理事会有章程规定的权力,但没有操作权;常务机构处理日常工作,但没有决策权。由于理事会担心它对项目失去控制,所以要求对项目实施的结果进行评估,而忽略了这一要求对项目的实质有着决定性的影响。21世纪的当务之急是建立一个有能力承受相互依存性的世界共同体,推广联合各个社会的共同价值,重新思考经济治理,一句话,完成向可持续社会的过渡。当一家基金会参与到这个事业之中,它能把一个项目的影响隔离在一个不超过三、五年的时段中吗?显然不能。影响评估的要求将私人基金会的慈善导向有限制性的项目,慈善者可以找到一个有别于他人的领域,就像一家企业寻找一个市场的商机。 于是人们忘记了评估的副作用:作为衡量项目有效性的主要标准,评估成为项目的目的,就像人们要求警察“完成指标”一样。受影响评估困扰的慈善变成被阿兰·苏皮欧(Alain Supiot,法兰西公学国际法讲座教授)称为《数字治理》的东西:人们不去思考社会演变和管理的框架,而是以每个项目的微观有效性的名义堆砌各种项目,这实际上使我们的社会失去了意义。 在社会、行动层级和问题相互依存的新形势下,除了基金会,还有谁能接受挑战,在地方创新和世界局势的变化之间,在具体行动和思想框架的革新之间,在长期和短期效益之间建立联系?如果我们想很好地利用基金会的这个特性—它来自基金会的独立性和依靠永久资产长期行动的可能性—就必须放弃所有直接的影响评估,而将目标集中在寻找行动的恰当性上面:基金会的项目选题是否正确?它是否有能力辅助,甚至激发好的行动者?它是否懂得往来于创新实践和莫兰说的“思想改革”之间?它是否能够从几十年的成功与失败的经验中学习?如果基金会这一唯一能够接受过渡时期挑战的机构不去做,又有谁能代替它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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