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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半年破传销案933起 将专项打击网络传销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633次 更新时间:2016-08-18 10:25:37

  8月11日晚,安徽合肥市蜀山区荷叶地街道一广场上,传销人员在等待接受处理。人民视觉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继续以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为抓手,紧盯传销犯罪新手法、新动向、新趋势,持续不断地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严厉打击。据统计,2016年上半年,各地公安机关共侦破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933起,涉案金额41.5亿元。

  据了解,当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大要案高发、手法翻新快、传播迅速、波及面广等特点,以“1040工程”“资本运作”“连锁经营”“明明商”“中绿”“亮碧思”等为幌子的聚集型传销依然严重;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股权投资”“微商”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层出不穷,并常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交织,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尤其随着互联网,微信、QQ等社交软件,自媒体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传销信息传播更为广泛,涉案资金转移更加迅速。针对上述状况,全国公安机关强化警种和区域协作,创新打法,重拳出击,破获了号称“资本运作”的广西南宁“5·16”特大传销案,以“循环互助”为名的安徽宿州“NMM98”网络传销案,利用微信公众号传播的江苏新沂“天天赚诚信平台”传销案,江苏邳州“星火草原”传销案等一批重大、新型案件,遏制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进一步挤压了其生存空间。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防范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动员、各部门参与、形成合力。公安机关将继续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立足本职,多措并举,保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严治、严防态势。尤其针对“虚拟货币”“金融互助”“微信传销”等新型网络传销迷惑性强、蔓延迅速、群众认识模糊、社会危害严重的现状,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持续开展警示宣传,切实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公众,选择合法投资渠道,增强风险意识,不要被所谓的“低风险、高回报”项目所蒙蔽,清晰识别传销“拉人头”的欺诈本质,谨防落入传销陷阱。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工商部门举报。(记者张洋)

  公安机关打击传销典型案例

  安徽宿州

  “NMM98”网络传销案

  2015年10月10日,安徽宿州市公安机关对安徽萧县张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立案侦查,并延伸查明“NMM98舍得诚信循环互助”传销组织架构,梳理出各分支头目线索。今年3月31日,公安部经侦局部署相关涉案地对“NMM98”传销案件开展集群打击,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等地公安机关先后收网,共破案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目前,主犯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2015年3月以来,“NMM98”传销组织依托互联网,以“先舍后得”为名,采取网络授课与网下点对点宣传等方式,积极发展下线,从事传销犯罪活动。该组织要求参与者缴纳1000元获得推广会员资格,同时按照网站后台程序的安排完成“舍”“得”的操作,根据其投入资金额(“舍”的金额),分6个级别进行晋级,并根据其发展下线人数获取返利,层级越高,获得返利就越多。截至2015年10月21日,该组织在全国21个省份发展会员27.7万人次,涉案金额约3亿元。

  江苏新沂

  “天天赚”传销案

  今年6月,江苏新沂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涉嫌利用微信公众号从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案件,抓获毛某某、张某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15名,其中逮捕3人。

  经查,今年3月底,犯罪嫌疑人毛某某、张某某等人注册“天天赚诚信平台”微信公众号,该平台设置事务组、运营中心、报单中心、数据中心、发米中心,分别负责平台运营、资金管理、广告发布等事项。该平台自今年4月起开始发布微信文章,宣传网上赚钱新模式。具体运作模式为:参与人以组为单位获取提成,每组31人、5层,顶层组长1人、二层2人、三层4人、四层8人、新人层16人。新人缴纳2000元进入新人层,每有一名新人加入,其前面一人获利500元,当有4人加入时,四层开始获利;8人加入时,三层开始获利;12人加入时,二层开始获利;16人加入时,顶层获利1万元出局,出局后可进入新的组重新参与利益分配。截至案发,该平台共分有250余组,会员6000余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江苏邳州

  “星火草原”传销案

  今年6月,江苏邳州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涉嫌利用微信公众号从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李某某、孑某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20余名,其中逮捕7人,冻结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

  经查,2015年11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孑某某等人以飞鹰公司名义申请注册“星火草原”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支付账号,并于同年12月在上述微信公众号上线运行所谓的“无卡POS机”分销系统。参与人通过微信扫描“星火草原”二维码链接关注该公众号成为“粉丝”,缴纳100元、200元、300元后可成为相应级别代理商,代理商转发二维码可发展“粉丝”加入,并根据扫描二维码的顺序组成层级。若“粉丝”缴费成为代理商,其上线可获得直接和间接推广提成,提成以微信红包形式发放,系一起典型的涉嫌依托微信平台实施传销犯罪的案件。

  邳州市公安局专案组通过大量资金调查、数据梳理工作,全面理清“星火草原”犯罪组织网络架构,锁定主要犯罪嫌疑人。5月以来,专案组派出多个抓捕组分赴北京、大连、重庆等地,先后抓获主犯李某某、孑某某。截至案发,关注“星火草原”微信公众号的“粉丝”达1500余万人,各级“代理商”150余万人次,涉案金额两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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