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发布五项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626次 更新时间:2016-08-30 10:09:04 |
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记者荣启涵)记者30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环保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五项污染物排放新标准。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说,实施这五项标准可以大幅削减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污染,有效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环境质量改善。 据了解,此次通过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旨在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此次制定、修订的标准包括:《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 15097—2016)、《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 14622—2016)、《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 18176 —2016)、《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测量方法》(GB 19755—2016)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 邹首民介绍,我国内河航运资源较丰富,船舶运输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港口城市、江河沿岸城市。此次制定填补了我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空白。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烧碱和聚氯乙烯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已经成为烧碱和聚氯乙烯最大生产国。该行业不但排放常规环境污染物,还排放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新标准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国内行业生产和排放控制现状、技术情况及经济成本等因素。实施新标准后,预计废水化学需氧量、废气颗粒物、氯乙烯、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与执行现行标准相比,分别削减77%、51%、72%、58%。 此次制定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国四标准,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新增柴油三轮摩托车的排放控制要求,新增污染物项目,对柴油三轮摩托车新增了颗粒物的控制要求。邹首民说,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新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应满足新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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