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四步曲” |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756次 更新时间:2016-12-12 19:19:57 |
樟树市地处赣中区域,横跨赣江中游两岸,面积1291平方公里,总人口60.6万,为江西“四大名镇”之一,以其特有的药材生产、加工、炮制和经营闻名于世,被称为“中国药都”。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樟树市现辖5个街道、14个乡镇、3个场,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8.7万,占人口总数的14.3%,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15万,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现象将成为未来人口发展的一大趋势。近年来,樟树市面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的挑战,认真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创新实施了其独特的“1234”发展模式,开创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新局面。
做好顶层设计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到,樟树市委市政府针对该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基本情况,确定了“一个目标、三个体系”的顶层设计方案。“一个目标”即确立总体发展目标,将老龄事业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努力打造“幸福樟树”的奋斗目标;“三个体系”即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市、镇、村(居)三级网络管理运行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格局;建立经费保障体系,构建起“上级福彩资金+本级财政资金+社会参与资金”的经费保障模式。
建立健全惠老体系
据记者了解到,樟树市的惠老工程共有两项,即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村老年协会的建立。 截至目前,樟树市共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64个,其中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投资800万元的樟树“淦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于2015年年底竣工并正式运营。该中心本着“让老人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的服务宗旨,采取“公办民营”模式,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通了12349养老服务热线,为城区3万余老人提供家庭保洁、医疗陪护、心理慰藉、紧急救助、临终关怀等服务,实现了樟树市智慧化养老信息平台零的突破。 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村老年协会288个,覆盖率达98%,其中示范点80个,覆盖面达31%。
强化法律与制度保障
樟树市从政策、法律、制度入手,紧抓落实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在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健康保障与基本权益保障3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截至2016年6月底,全市共有20.8万人参与了养老保险,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参加三项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已达到60.2万人,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有效地缓解了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全市19个乡镇(街道)都建立了老年法律援助站,法律援助覆盖面达到100%。
切实保证重点工作
今年,樟树市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具体工作共有4项: 首先,建立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该市共有养老机构22所,其中公办17所,民办5所,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64个,共设有床位3388张,供养人数2292人。占地220亩、总床位2000张、市财政投资7800万元的市综合福利服务中心一期主体工程(福利院)已经竣工。 其次,具体落实爱老敬老政策。截至目前,该市已为6087位7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了免费乘车卡,已为11,470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了高龄津贴,累计发放金额达3000余万元。 第三,坚持三级走访慰问制度,每年春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市领导、市直及乡镇(街道)负责同志都会对全市百岁老人和“三无”老人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最后,建立健全爱老敬老活动场所。截至目前,全市建有老年大学1所,教育培训机构8所,成立了诗书画协会、太极拳协会、乒乓球协会等多个老年组织,全市基层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已达60%,新建公共设施和养老机构无障碍率达到80%。(记者 李济慈 通讯员 孙涛文 聂清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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