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新闻资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浏览文章
水利部:加强水利扶贫工作 促进贫困地区发展
作者: 来源:水利部网站  浏览次数:1217次 更新时间:2014-04-01 15:31:2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更好更快发展,水利部日前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今后一段时期进一步加强水利扶贫工作的重要文件。

  《指导意见》指出,水利扶贫是中央扶贫开发战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水利扶贫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战略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是践行民生水利理念造福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重要体现,是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各级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水利扶贫工作,加快解决贫困地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水问题,全面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水利建设滞后的局面,全力推进贫困地区水利发展新跨越,为实现扶贫开发总体目标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指导意见》明确,要把加快贫困地区水利改革发展、提高水利服务与保障能力作为主要目标,把改善贫困地区的民生作为主要任务,着力加强贫困地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着力破除制约贫困地区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改善生产条件,保护生态环境,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与保障。到2020年,力争从根本上扭转贫困地区水利发展严重滞后的局面,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不合理的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得到扭转,水利发展与运行的良性机制初步建立,水利人才队伍管理能力明显增强。

  《指导意见》要求,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水利扶贫工作。一是建立水利扶贫精准工作机制;二是建立与驻村工作队(组)的联系机制;三是建立贫困地区水利扶贫项目储备机制;四是全力推进贫困地区民生水利工程建设;五是切实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建设与管理;六是加强水利定点扶贫工作;七是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资倾斜力度;八是建立水利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同时,《指导意见》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技术支持、加强监督检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舆论宣传等5项保障措施。

  下一步,水利部将积极做好《指导意见》的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水利扶贫工作,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持和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首页】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