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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屡“吞噬”生命 游乐设施营运为何未能扣紧“安全带”?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619次 更新时间:2017-02-09 20:13:36

    2月3日,重庆丰都朝华文化公园内,一项名为“遨游太空”的游乐设施发生事故,1名少女被甩落,不幸坠亡。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已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对“遨游太空”大型游乐设施隐患开展排查。

  近两年,各地屡次发生游乐设施导致人员伤亡事故。“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运营安全管理人员不足、“赶集式”游乐设施频频出现、管理存在模糊地带等因素,导致一些游乐设施的营运未能扣紧“安全带”。

  游乐设施屡屡“吞噬”生命

  丰都朝华公园游乐设施事故发生后,涉事游乐场立即被关停。经前往现场的重庆市特种设备相关专家勘验和分析,初步查明事故原因为游乐场相关人员未按规范操作。当地政府介绍,这起事故中,乘坐者就座后,压肩护胸安全压杠未推到位,没有压实,安全带未系紧,在设备运转中造成乘坐者在离心力作用下,从压肩护胸安全压杠下滑出拉断安全带甩落。

  事发的“遨游太空”是一款将游客固定在设备座椅上,前后悬空绕圈快速转动的游乐设备。武汉市一家游乐园负责人介绍,从网上传播的事发视频看,安全运营程序存在不少问题。

  这位拥有近10年游乐设备管理经验的负责人表示,“遨游太空”类大型游乐设施,在运行中应有三重安全程序设置:质检等部门对设备本身的安全检查、设备运行前确保安全装备使用到位、出现紧急情况立即制动救援。“安全压杠未推到位,就开启设备运行;女孩被甩出座位绕了一周设备都没制动,这至少说明后续两道安全程序都没到位。”

  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2016年3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指出,部分中小型游乐园运营使用单位安全意识不强,维护保养能力不足,安全管理混乱,近年来发生多起大型游乐设施事故。

  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仅2016年以来,就在广西贵港市、山东临沂市、河北保定市、河南濮阳县等地发生多起游乐设施安全事故,导致多人伤亡。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手术室护士刘艳表示,今年春节期间,医院接收多名因在游乐设施玩耍受伤病人,最多的是腕关节骨折和肱骨髁上骨折,“每年暑期受伤就诊儿童数量更多”。

  处置紧急状况能力不足 “赶集式”游乐设施隐患多

  多位业内人士介绍,屡次发生游乐设施事故,根源在于实际营运中存在不少安全漏洞:

  ——运营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要求,大型游乐设备应该按安全技术规范和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配备满足安全运营要求的持证操作人员。

  在此次发生事故的重庆朝华公园,不少常在公园游玩的当地群众介绍,运营该游乐园的工作人员,通常同时负责几个大型游乐设施的操作。一位游乐园管理负责人介绍,类似“遨游太空”大型游乐设备运营,只要开机就需要专人“盯着”,除开机前的安全检查外,还得随时关注防范意外,“同时负责操作几个游乐设施,这种情况肯定是有问题的”。

  这位业内人士介绍,在很多地方,即便按要求配备安全运营人员,也很难做到全部持证上岗,最多是内部培训几次,处置紧急状况能力难免不足。

  ——“赶集式”游乐设施隐患多。近年来,一些游乐设施改变以往常驻游乐园方式,以临时安装形式出现在各类赶集、庙会的现象较为普遍。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的一份文件曾指出,庙会等活动中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流动性强,违法违规使用等问题较突出。

  2016年2月,河北省容城县贾光村庙会、河南省渑池县仰韶广场庙会接连发生两起大型游乐设施相关事故,导致游客死亡。两起事故涉及大型游乐设施均为无生产单位、无制造许可的个人自制产品,使用前未办理安装告知、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等。

  ——游乐设施管理存在模糊地带。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米/秒,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米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属于特种设备由质检部门下属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业内人士介绍,现实中游乐设施很难划分清晰,比如简易的儿童蹦极床、加装悬空攀爬设施的充气城堡等设备,究竟是否属于质检部门日常管理范围,目前并无明确规定。未被纳入其中的“非大型”游乐设施很容易游离于监管视线之外。

  专家建议建立“全口径”常态监督机制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已下发针对“遨游太空”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并公布这项游乐设施生产商提供的设备使用清单,要求各地督促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开展隐患排查。目前,四川、江苏等地已责令相关游乐设施暂停运营。

  通知中,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加强大型游乐设施日常检查和监管,对使用单位、检验机构以及质监部门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大型游乐设施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型游乐园的大型游乐设施,重点检查运行速度高、危险性大的大型游乐设施,重点检查使用单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熟悉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安全装置是否正常有效、是否严格落实维护保养制度等。

  深圳华强方特集团安全总监祝福寿介绍,事实上,近两年,随着特种设备安全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等文件的出台,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大型经营主体在游乐设施管理、操作人员资质等方面都日趋规范,安全性得到相当程度的保障。对于一些重要的安全保障性规定的实际运行情况,建议加强常态监督,促进相关安全规定落到实处。

  “庙会、赶集型临时游乐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证照手续不全、来路不明甚至已报废的情况时常可见,存在很大风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旭表示,常规管理模式已不适应“流动式”游乐设施,建议加大对大型设备报废程序的规范,建立重点设施设备二手交易流向监督制度,切断风险的源头。

  针对中小型游乐设施缺乏有效监管的现象,多名业界人士建议应当出台更细致科学的“全口径”监管标准,特别是针对违法改装改建等直接增加风险使用的行为,需要建立常态化巡查打击机制。(记者闫祥岭、李劲峰、杰文津、陶冶、王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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