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尘肺病农民工问题公共政策取得重大突破 |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677次 更新时间:2017-03-02 19:09:07 |
推动解决尘肺病问题研讨会现场。 3月1日,由九三学社中央医药卫生委员会、新华公益和北京大爱清尘尘肺病服务中心联合主办的推动解决尘肺病问题研讨会在京召开,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与部分尘肺病农民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如何持续推动国家政策落地。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国家卫计委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发布的《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为解决尘肺病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 本次会议还邀请了部分地区尘肺病农民代表就当地尘肺病农民工的整体情况、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职业病鉴定情况、医疗保障情况、生活保障情况等依次发言。 参加研讨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表示,将会把研讨会上调研的信息传递到全国“两会”中去,为尘肺病农民工兄弟发声,进而推动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行动,消除尘肺之苦,解决尘肺之殇。 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有针对性地对尘肺病农民实施医疗保障、生活救助和源头治理等系列措施。据不完全统计,从2015年开始,贵州、福建、广西、上海、海南、辽宁、安徽、广东、甘肃等多省陆续出台有关尘肺病农民工的政策。 2016年1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意见》出台后,国家安监总局及部分地方政府已经相继出台落实细则和办法。其中,贵州遵义、陕西商洛、四川乐山、湖南安化、山东青岛等地已经启动和加强尘肺病预防宣传、医疗救助及源头治理等相关工作,全面落实《意见》精神。 2017年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规划》强调,要强化源头治理、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提升防治服务水平、落实救助保障措施、推进防治信息化建设、开展宣传教育促进以及加强科研及成果转化应用。其中,源头治理以职业性尘肺病、化学中毒为重点,在矿山、有色金属、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 “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中国农民工尘肺病问题的解决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与意义。”北京大爱清尘尘肺病服务中心负责人王克勤表示。 |
【首页】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