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社会办医 拓展多样化服务 |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567次 更新时间:2017-06-01 20:06:35 |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社会力量办医能力明显增强,医疗技术、服务品质、品牌美誉度显著提高,打造一大批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服务供给基本满足国内需求。 针对《意见》出台的必要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医疗服务供给侧看,政府办医主要负责保障最核心、最基础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够使人人都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共产品。但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健康需求,仅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要更加全面和充分地利用好全社会资源,增加多种层次和样式的医疗服务供给,对政府办医形成补充。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赵琨认为,社会办医相关政策的出台,开出了解决社会办医发展中具体问题的“药方”。通过积极推进社会办医一站受理、窗口服务、并联审批等鼓励政策,有助于社会办医良性发展,持续优化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环境。 《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社会办医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包括就鼓励社会办医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提出的重点发展方向,具体为:支持社会办医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加快发展专业化服务,全面发展中医药服务,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积极发展个性化就医服务,推动发展多业态融合服务,探索发展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其次提出,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放宽市场准入,简化优化审批服务,促进投资与合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要强化对社会办医的政策支持,加强人力资源保障,落实完善保险支持政策,推进医药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加强财税和投融资支持,合理加强用地保障。严格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完善管理制度和标准,加强全行业监管,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强调,《意见》提出的上述发展方向,意在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服务内容升级和服务模式创新。社会办医对提供哪些医疗服务具有自主选择权。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并不断扩大开放领域。 对于目前社会上存在的不规范医疗现象。《意见》提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欺诈,严肃查处租借执业证照开设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监管,依法严惩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宣传等行为。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加强人力资源保障;落实完善保险支持政策;推进医药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加强财税和投融资支持以及合理加强用地保障等支持政策。(权 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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