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首次发文促慈善 专家学者讨论如何落实 |
作者: 来源:中国慈善联合会 浏览次数:1060次 更新时间:2015-01-04 13:19:55 |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致辞 2014年12月24日上午,中国慈善联合会在北京举办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座谈会。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出席会议,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北京市民政局等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华民慈善基金会、老牛基金会、新奥公益慈善基金会等慈善组织负责人,以及来自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中国慈善联合会执行秘书长彭建梅主持会议
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副主任刘佑平发言 《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意见》确立了慈善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明确突出了扶贫济困、坚持改革创新、确保公开透明、强化规范管理等原则,从鼓励和支持开展慈善活动、培育和规范各类慈善组织、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监管、加强对慈善工作的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具体措施。《意见》的出台引起了慈善业界的热烈响应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称,改革开放以来,慈善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2008年汶川地震获得了井喷式的发展,中国慈善事业终于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等现象,一些慈善组织因为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受到了社会公众和舆论的质疑甚至批评,一度慈善事业蒙上了一些雾霾。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全社会都在呼唤慈善立法,呼唤慈善事业规范管理、公开透明。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认为在慈善立法尚需时日的情况下,先推动出台一个国务院文件,来引导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 窦玉沛副部长还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五点建议:突出扶贫济困,让慈善激发全社会爱的力量;强化鼓励支持,营造慈善事业良好发展环境;坚持创新发展,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确保公开透明,让慈善在阳光下运行;加强规范管理,让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说,《意见》在筹款方面提出探索股权捐赠、设立慈善信托等,为公益慈善组织开拓了新的渠道。对于《意见》提出的应发挥网络捐赠技术优势,他建议鼓励一些移动互联网公司如腾讯、新浪、阿里巴巴等,为慈善组织举办一些网络捐赠技术的培训。政府可适当搭建平台,推动甚至举办相关培训。另外,《意见》鼓励企事业单位为公益慈善事业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例。他建议选取一些为慈善活动提供场所或便利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来树立典型,给予奖励,加大宣传。
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常务副秘书长北京市民政局慈善工作处处长程立岩 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常务副秘书长北京市民政局慈善工作处处长程立岩表示,北京市为落实《意见》提出六个打造,第一是打造信用慈善,增进社会信用,要强化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制度;第二个是打造能力慈善,支持慈善组织专业化的发展,加强联合的行业培训、行业评估等;第三个方面要打造法治慈善,借这个《意见》出台,理清政府部门的职能政策;第四打造全面的慈善;第五打造魅力慈善;第六要打造现代慈善,拓展募捐的方式,拓展慈善专业化的程度和水平。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邢建绪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邢建绪认为,《意见》里提到要完善慈善人才培养政策,这需要具体落实,比如从业人员的职称级别和薪酬待遇,都需要细化,希望民政部以及中慈联能在这方面给予支持。 中民慈善捐助中心副主任刘佑平称,《意见》对股权捐赠、技术捐赠,知识产权、有价证券等方面的规定如果得以贯彻落实,对整个社会都能带来很大的影响,特别是慈善资源或慈善资本的改变。因为慈善资源的激化会影响中国的财富生态,随着股权捐赠和慈善信托发展,慈善资本将会作为中国社会财富的一种新常态。《意见》从民生为出发点,在社会公共服务、社区发展、慈善实业化等方面寻求突破,社会力量将在举办公益性的医疗、教育、养老、残障、康复、文化体育方面的机构和设施发挥重要作用,这种发展将会对中国人民的生活方式发生根本性改变。 与会代表就《意见》的重要意义、主要作用和创新亮点等进行深度解读并展开了热烈讨论,参会代表一致认为,《意见》的出台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进程中里程碑式的事件,对于规范慈善行为、拓展慈善资源、培养慈善文化,促进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
【首页】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