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三分之一村庄生活垃圾未收集 须建立保洁队伍 |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609次 更新时间:2017-06-14 18:46:45 |
记者14日从在海南陵水召开的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截至2016年底全国尚有三分之一行政村生活垃圾没有收集,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偏远贫困地区。住建部要求,今年年底前没有开展农村垃圾收集工作的行政村全部要建立保洁队伍。 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张学勤介绍,到2016年底全国已经有65%的行政村实现了垃圾收运和处理,比2014年提高了20个百分点,有43%是集中运送至城镇处理设施处理。中西部省份进展比较明显,2016年的农村垃圾处理率较2014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以上。目前全国已有5个省市通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验收,海南、天津、广西今年7月份前可以完成验收。 张学勤介绍,在12.8万个国家级建档立卡贫困村中,有47%的村庄垃圾未得到收集,基本处于乱扔乱丢的状态。这将是今后农村垃圾治理的工作重点之一。 他介绍,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仍存问题:已实现处理的农村垃圾中,有三分之一没有达到无害化处理水平,对地下水、对农田造成污染,也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卫生;地方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投入严重不足,造成农村垃圾有人收、但无人运更无能力处理;一些县市推行农村垃圾全部收集、全部转运,全部进入现有城镇处理设施,严重加剧现有终端处理设施负担;一些县市不接受农村垃圾,村镇自行处理造成垃圾大转移,形成新的污染源;一些地方照搬照抄城市分类方法,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张学勤介绍,住建部要求没有开展农村垃圾收集工作的行政村年底前全部要建立保洁队伍。省级主管部门要督促所在县市加大投入,通过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保洁员竞聘上岗、村民互助保洁等多种方式,支持行政村普遍建立起保洁制度。对还没有建立保洁制度的行政村以及所在县市区,住建部将在年底约谈省级主管部门。 住建部要求,各地应督促县级政府新建或扩容现有处理设施,“十三五”期间实现城市、县城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达标运行,建制镇要实现无害处理能力全覆盖;所有县市区要将农村垃圾和城市垃圾同等对待,不得拒收农村垃圾,指导偏远乡镇和村庄建设规范的处理设施。对于部分特别偏远、交通不便利的村庄,要在乡镇或村庄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鼓励相邻乡镇和村庄共建共享。 住建部要求,在2018年底前所有东部地区省份必须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验收,2019年底前中部地区必须完成验收,鼓励西部地区有条件的省份积极争取尽早验收。(记者 王子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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