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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务院会议盘点:21次部署简政放权
作者: 来源:中新网 浏览次数:956次 更新时间:2015-01-08 10:34:44

      

      2014年全年,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40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21次部署了“简政放权”。


  2014年1月8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要求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当头炮”。在2013年分三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生产经营领域,再取消和下放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等70项审批事项,使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


  2014年3月19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年政府工作15个方面共55项重点任务,强调要坚持向深化改革要动力。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财税金融、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序放宽市场准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2014年4月23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缩减投资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会议指出,继续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实现放管结合、使两者相辅相成,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完善监管体系中使简政放权顺利推进。加快推进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和建立权力清单制度。


  2014年5月14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放宽市场准入,减少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简化审批程序,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


  2014年5月30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决定对国务院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察。会议认为,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看住向企业乱伸的手,是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


  2014年6月4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促进创业就业。确定取消和下放新一批共52项行政审批事项,将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2014年7月2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严肃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强调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将适合地方管理的事项连同项目确定权和相关资金分配权一并下放。


  2014年7月9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2014年以来国务院又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有些涉及法律法规修改,要及时跟进,使简政放权有法治保障。会议通过5部法律修正案草案和21部行政法规进行修改的决定草案。


  2014年7月16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务院出台政策措施推进情况督察汇报并部署狠抓落实与整改。强调要继续突出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把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计划铆死、砸实。要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并不得违规转入内部审批。有效防范寻租行为。


  2014年7月23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在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废除企业年检制度、大力取消事前审批的同时,加快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从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管企业,转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2014年7月30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认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推进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企业和群众、降低创业成本的有效举措。


  2014年8月19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使简政放权等改革成为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市场环境的“长效药”。会议强调,要持续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政府自我革命的“先手棋”和宏观调控的“当头炮”,用硬措施打掉“拦路虎”,让市场主体“舒筋骨”。再取消和下放87项“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


  2014年8月27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政策措施落实第三方评估汇报。会议指出,近期国务院委托全国工商联等单位对简政放权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这些政策基本落实,积极效用正在显现,但也存在一些政策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监管跟不上等问题。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重点解决“会批不会管”,“对审批迷恋、对监管迷茫”等问题。


  2014年9月2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时指出,要坚持改革创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放宽赛事转播权限制,最大限度为企业“松绑”。


  2014年9月17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点推出的新政策之一是加大进一步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清理不必要的证照和资质、资格审批,为小微企业降门槛、除障碍。


  2014年9月29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强化审计工作,指出要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把审计范围扩大到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大项目落地、简政放权推进等方面,推动解决财政资金沉淀问题,把宝贵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2014年10月8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指出这是改革投融资体制,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的重要体现。目录经此次修订后,中央层面政府核准的投资事项比2013年减少40%。


  2014年10月24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为社会有效投资拓展更大空间。会议指出,创新投融资机制,在更多领域向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资本敞开大门,与其他简政放权措施形成组合拳,以改革举措打破不合理的垄断和市场壁垒,营造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投资环境。


  2014年11月5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削减前置审批、推行投资项目网上核准。从改革创新制度入手,以精简前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更加便捷、透明的投资项目核准为重点,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向纵深推进,有利于根治“审批依赖症”,堵住利益输送“暗道”,放开企业手脚。


  2014年12月12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2014年第三批简政放权措施。再取消和下放108项主要涉及投资、经营、就业等审批事项,将2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取消68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会议认为,简政放权是政府自身革命的“重头戏”。简政放权改革仍然任重道远,要防止“中梗阻”。


  2014年12月31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出口退税机制。下放审批权限,将对生产企业退税工作全部下放到所在县(区)审批,有条件的地方经批准后可将外贸企业退税审批一并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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