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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怎么审理?最高法院提出新要求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574次 更新时间:2017-11-14 18:34:42

        最高人民法院14日在京召开视频会议,对全国法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审判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准确把握检察公益诉讼特点,创新审判方式方法,完善工作制度,保障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公正审理。

  据了解,2015年7月至2017年9月,全国法院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一审案件831件,审结45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45件,审结362件。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会议上指出,要准确认识检察公益诉讼范围的特定性,在法定范围内审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条件成熟时,再逐步研究扩展到其他领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充分认识检察公益诉讼功能的督促性特点,通过司法审判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正确认识检察公益诉讼中裁判执行的高难度性特点,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加强移送执行和执行监督,确保案件裁判执行到位。

  江必新还表示,要处理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准确界定利益保障范围和限度,充分关切各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妥善处理利益冲突和价值选择问题。要处理好发展、稳定与公共利益保护的关系,贯彻保护优先原则,协调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畅通诉讼渠道,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要处理好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与公众参与的关系,充分尊重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保障社会组织提起和参与公益诉讼的权利,构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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