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新闻资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浏览文章
关爱农村留守老人需全民行动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795次 更新时间:2018-02-26 17:42:42

   

    根据2016年民政部的初步摸底排查结果,全国有1600万左右的农村留守老年人。这些留守老年人子女长期不在身边,不少还承担着繁重的农务劳动和抚育孙辈的义务,生活缺乏照料、安全缺乏保护、精神缺乏慰藉、失能缺乏护理等问题。近期,民政部、公安部、全国老龄办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以上问题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安排和措施。


    对留守老人问题做出部署


    2月24日,民政部举行了2018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黄胜伟表示, 针对留守老年人生活、安全风险问题,《意见》提出要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制度,建立留守老年人的定期探访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留守老年人的风险评估制度,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和力量,来尽最大可能防范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生活安全的风险,发现风险及时予以化解或者救助。

    对于留守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问题,《意见》强调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女要经常看望问候留守老年人,同时也要发挥村委会、为老组织、志愿者等相关方面的综合力量,不断丰富留守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探索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使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更加充实,心情更加愉悦。

    黄胜伟强调,对于农村留守老年人中还有失能、部分失能的照护问题,要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村养老机构和设施建设的力度,推进农村地区的医养结合实践,广大农村老年人基本照护服务扩大供给。

    另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下一步,各级民政部门还将推动地方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使广大的留守老年人都能得到家庭的赡养,并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发挥老年协会的重要作用


    农村老年协会是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到“十二五”末,全国有老年协会55.4万个,其中农村老年协会接近47万个。全国老龄办高度重视发挥老年协会在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出台了一系列培育发展老年协会的政策措施。

    老年协会一直以来,直接参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一些地区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交由老年协会进行日常管理服务,或者采取“会院合一”的方式,老年协会依托农村幸福院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老年协会在农村普遍成立了红白喜事、巡逻宣传、环境保护等特色小组,让留守老年人有机会参与农村社区事务。

    新闻发布会上,全国老龄办宣传部部长刁海峰表示:“今年春节前夕,老龄系统广泛开展了走访慰问农村留守老年人、贫困老年人活动,像山东、湖北、黑龙江、湖南、山西都把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和精准扶贫相结合,做得非常好。

    下一步,全国老龄办还将采取措施服务全国老年人。继续培育扶持农村老年协会,提升其服务能力,把农村老年协会打造成农村老年人互助关爱网络。发挥各级老龄办的联络协调职能,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纳入老龄工作统筹指导范围,并抓好落实。

    另外,还将开展孝亲敬老文化宣传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孝亲敬老氛围。继续联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开展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并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在关爱留守老年人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希望通过《意见》的实施,将打造出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文化氛围,营造全社会正确对待、积极接纳、关心关爱留守老年人的友好环境。(艾捷) 

【首页】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