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之惑 商业活动算不算做公益?能否领报酬? |
作者: 来源:南国今报 浏览次数:1003次 更新时间:2015-07-26 13:02:49 |
商业活动算不算做公益 做公益能不能领报酬 怎样做公益才获认可 “公益”之惑 核心提示 朋友圈组织的自驾之旅,同时探望山区的孩子,参与者乐于将此称之为公益行动;商家推出营销推广活动,也爱与公益连在一起,成为一种宣传……无论是在市民的生活中参与的活动,还是大家在街头巷尾无意间浏览到的广告,“公益”二字现在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有些人心中起了疑惑:到底什么是公益?公益是否已成了“万金油”,什么地方都可擦一擦?商业与公益贴得如此紧密,这么多公益活动,其中的公益成色到底有多少?…… 一些疑惑:商家促销也算做公益? “说实话,我对这样的公益活动充满疑虑,因为不知道对方是否真的像他们所说的那样,把这笔钱用在了公益活动!”日前,柳州市民向先生致电本报记者,反映他遇到的一件事情,让他心中充满疑惑。 向先生介绍,7月上旬,他去柳州市一建材市场购买建材,商家告诉他,现在几个商家联合做公益活动,只要顾客交几百元的定金,就可以享受上千元的装修材料及其他优惠,而客户交的几百元定金,商家会全捐给柳州周边县份的希望小学。 “明明是商家搞的商业活动,怎么跟公益挂上了钩?感觉有点不可靠。”向先生说,这些钱是否真的用在了资助对象身上,最后结果也不会有人去追问。“这样的公益活动,不知道该怎么评价。” 向先生反映的这种情况在柳州有一定的普遍性,现在很多商家搞活动,都有意无意地喜欢跟“公益”二字联系在一起,其公益活动的最终结果如何,常常让人有些水中望月、雾里看花。 今年3月份,柳州市某县一家医院推出的所谓大型公益活动,更是让人疑窦丛生:该医院对外宣称联合当地的民政局,开展感恩大回馈公益活动。后经证实,当地民政局根本没有联合这家医院开展所谓的公益活动,医院擅自借用民政局的名义,拿着“民政局”这块牌子做推广,这家医院最后不得不登报向当地民政局致歉,那大家就可想而知,这次所谓的“公益活动”,其公益性质到底又有多少成色了。 一次大争论:有补贴还算不算做公益? 去年9月份,一场由网友发帖声称揭发内幕的口水仗,引发了一次关于“真公益”“假公益”的大争论,这也算得上是柳州公益圈内的一次大事件。 事件的原委大致如此:去年9月4日,网友“匪二号”在红豆今网发了一篇名为《是沽名钓誉,还是另有他图?绿洲公益飞鸽水上救援队内幕大质疑》的贴子,矛头直指柳州飞鸽水上救援队为“假公益”。柳州飞鸽水上救援队在金沙角开展的救援行动,其成绩应该说是有目共睹,前后挽救过数十位落水市民,网友质疑声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救援队获得财政资金补贴,救援队员可领取补贴。 争论发生后,记者实地采访了当事人,证实救援队员确实领取了补贴,在江边值守的救援人员的高温补贴是一小时10元,误餐补贴10元,救援队员一天值守6个小时,补贴一起是70元。补贴一说让网友心中充满疑惑:既然是有补贴可领,又何来公益之说? 其实,这种疑惑在很多人心中都存在,尤其是在接触一些专业的公益组织时,一些人对公益组织的社工充满疑惑:社工是领工资的,那这样的公益组织又怎么能称作“公益”?“做公益但求帮助别人,不求回报”,在记者连日的走访调查中,即使是很多常年热心于公益慈善的人,也经常对记者发出这样的疑问。 一个匿名举报: “道德模范”遭遇危机 张筱华——相信很多柳州人都对这个名字不陌生,2008年北京奥运火炬手(广西区),第二届自治区道德模范……今年62岁的张筱华常年热心公益,其送衣物棉被进山区的事迹,屡见于新闻媒体,2011年成立的张筱华志愿服务队,曾被评为“最具爱心团体奖”,其志愿者队伍达到170余人,是柳州公益圈内的一支中坚力量。 “经常有人问我,为什么这么热心帮助别人?其实很简单,我想行善积德,这会让我得到快乐。”张筱华说,志愿服务队的每个人都把助人当作第一目标,如以前送衣物棉被进山区,参加活动的人都实行AA制,连路上志愿者吃的盒饭,都是志愿者自己掏钱买。然而就是这么一支志愿者队伍,在去年底遭遇了一次“信任危机”。 去年12月份,有人匿名向相关单位举报,称张筱华利用做公益的名号,将爱心人士捐赠的善款用于个人购买房产。此事一度引发极大关注,相关部门也介入调查此事。“有些爱心人士想向一些山区捐款,资助一些贫困的孩子,或者资助志愿服务队进山区的一些路费等,从2012年8月5日至2014年3月9日,总共收到捐款39060元。”张筱华说,收到爱心人士的每一笔捐款,她都给对方写下收条,捐款多少、如何使用,这些账目都在志愿服务队的QQ群里公布。 张筱华把这几年来的原始账本向相关单位作了说明,最后统计出来用于公益活动、账本明确记录有出处的款项超出了39060元,达到6.8万元。“其实用于公益的实际支出更多,很多时候都是我们志愿者自己掏钱做善事。”张筱华说,她并不埋怨别人的质疑,只是有时想起此事让她有些伤心:真心实意地做好事,为何还会遇到这种问题? 观念之变: 公益比传统慈善的范畴更宽 上述讲到的几个事例,应该说具有相当的代表性,伴随着各类“公益行动”“公益活动”涌入我们的生活,我们常常会感到困惑:公益就像一个大箩筐,什么都能往里面装,什么人都能拿“公益”这块招牌用一用,很多时候与我们传统观念理解的“公益”不一样。 柳州市交警支队的莫小华是一名长期活跃于公益圈的公益人士,参加志愿者服务、资助贫困山区学生等,个人先后荣获“全国公安机关学雷锋先进个人”、“全区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莫小华说,一些商家经常把做公益当成一种炫耀和作秀,这种行为只会损害“公益”二字的公信力和号召力,乱用、滥用会降低“公益”的层次和含金量。 “我认为做公益关键在于诚信和爱心,是不是真的帮助了有需要的人,而不是另有其他目的。”莫小华说,现在关键是做公益的效果如何,没有人或者相关单位去检验。 广西科技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柳州市致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熊顺聪则认为,商业行为喜欢贴“公益标签”,也可以是公益商业化的创新。了解公益,应先理解慈善和公益之间的差别:慈善与公益都是帮助有需要的人,慈善指慈善家拿出自己的钱去帮助弱势群体,帮助有需要的人;公益通常指的具有组织化、专业化的团队去帮助有需要的人。熊顺聪说,传统观念上的公益或是慈善只讲“输血”,公益的商业化是一种“造血”尝试,它可以通过与市场、企业结合,通过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更有效、更可持续地解决更多弱势群体的需求和社会问题。 “比如某个贫困地区的农产品卖不出去,此时有人或企业用资金、技术、信息等帮助解决问题,并且帮助他们组建诸如农业协会之类的非政府组织,帮助他们自立自强,这也是公益。”熊顺聪说,公益的范畴要比我们传统所理解的慈善的范畴宽很多,在这个过程中,有些商家的最初目的可能是社会影响或是想树立负社会责任的企业形象等,但如果他们确确实实帮助了有需要的一些特定人群,这也是公益。 发展之路: 公益组织要更专业规范 领补贴算不算做公益?其实除了这一疑问,很多人对现在拿工资的社工也觉得有点难以理解。熊顺聪说,拿工资就不算做公益,这是传统意义上对公益比较狭义的理解。 首先要理解志愿者、义工和社工的不同。志愿者、义工基于爱心提供社会服务。“社工是一种职业性助人活动。作为一种职业,他是拿工资的,作为一种助人活动,他也是一种公益形式。”熊顺聪说,大家之所以对这方面有疑惑,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们国家社工工作起步和发展不足,公众对社工工作不了解造成的。公益基金、公益组织的运作,需要雇用一些拿工资的人去从事助人活动,否则就没办法运行,公益活动就没办法开展。 其次,民间公益组织应该向规范化、组织化、专业化的公益组织转型,否则在运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更多的问题。熊顺聪说,张筱华志愿服务队完全怀着利他性的动机帮助别人,这是可贵的,应该给予鼓励。但是现在人们对于公益组织的要求越来越高,公益组织需要完善自己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像张筱华志愿服务队这类民间公益组织要持续发展,获得公众认可,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资助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还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这就要求公益组织更规范化、组织化、专业化。 作为柳州最早注册的民间公益组织,柳州市志新公益志愿者协会的会长李春雷说,现在很多人对公益产生质疑,关键是质疑公益的效果,目前柳州没有这方面的规范和评价标准。“如果有这方面的制度或者公约,来监督公益组织的运作,检验公益活动效果,相信公益的发展会更规范。”李春雷说,政府有相关的法律政策,公益组织作为公益活动的执行团队,引入公众第三方如媒体的监督,公益就会变得更透明,公众就不会对公益产生如此多的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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