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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公益组织须打破“人格化慈善”
作者: 来源: 深圳晚报 浏览次数:794次 更新时间:2015-07-26 13:09:20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草根公益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兴起。然而,他们却面临着普遍的瓶颈和难题——资金没有保障、专职人员缺乏等。

  既然是草根,那么在成长过程中,必然要经历重重考验。如何破土而出,如何向着太阳的方向加速成长,如何搬掉压在头上的石头,这些都是草根公益组织面临的共同课题。惟有以创新与转型求变,才是草根公益组织的长远立足之道。

  首先,草根公益组织必须打破传统的“人格化慈善”的先天局限。长久以来,公益的“人格化慈善”建立在“人性本善”的伦理基础上,也即一个急需帮助的人,通过一个公益平台,寻求一群有爱心的人施以援手,公益组织成为连接双方的中间平台,这其中的前提是公益组织本身是被界定为大公无私的。

  但我们也不要遗忘另一句话:“没有监管的人性是靠不住的。”慈善事业的良性发展只能依赖于“对着制度的爱”,就是无论你看得见看不见求助对象,听没听说过那些故事,你的爱心照样会流淌。因为你知道,你的爱通过严格审核的制度,流向那一个个不致命的求助对象,让他们从中受益;你也知道,当不幸的遭遇降临在你身上时,通过一个可靠的公益组织平台,那些同样不认识你的救助者,也会将爱心给予。

  而纵观目前许多草根公益组织,实际上形成了一个相对松散的慈善平台,而不是一个成型的慈善组织。他们或者依赖于某个发起人的个人行动,或者是一群有爱心的企业家用基金投资的方式来作为原始资本,然后寻求社会融资,循环投入到公益事业,其根基来源于个体的信用背书。但是,没有制度的支撑,它是脆弱的。

  我们的慈善环境缺乏一点“软件”。那些刚刚成长的草根慈善组织,需要准确而公正的外部评估,才能打消捐赠者的疑虑。我们的慈善环境还缺乏一点“硬件”。一个慈善组织,无论它的历史多么源远流长,它的信誉招牌多么灿烂,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管,公众信任度都有被滥用的危险。

  公共道德要不受私利的诱惑,得依靠他律性的法律准则和规范,法律的刚性恰恰能保障道德的柔性。公众把钱物使用的代理权利交给慈善组织,同时把监督慈善组织的责任交给政府,形成公众——慈善组织——政府的权力与义务支撑三角结构,彼此之间才没有“隔阂”。

  对求助者真实情况的核实、对慈善捐赠过程的监督话语权,看似掌握在公众手里,其实公众的这种权利很多时候是无力的。只有当政府对慈善组织的透明化评估完成,慈善组织能有效对求助者进行系统化调查,才不会出现以往善款流向看似不明、公众对某些公益组织信任度下降的情形。中国草根慈善必须尽快完成从“人格化慈善”到“制度化慈善”的转型。

  最后也要指出,除了草根公益组织在制度完善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外,转型也是不可或缺的。事实上,草根公益组织也是需要开放竞争的,也要优胜劣汰,指望所有草根公益组织都存活不现实,而依赖政府“喂养”更不可行。因此,草根公益组织还需要更多的转型之举,比如能否实现多个草根公益组织的资源共享。比如草根公益组织是否也可以探索内部整合,形成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总之,大浪淘沙,方能炼出真金,这是草根公益组织升级转型的未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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