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事会
(一)理事长工作职责
1.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人代表,负责领导基金会的全面工作。
2.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3.负责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4.负责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5.负责审批限额以上及预算外的开支,检查财务收支情况。
6.承担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7.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监事工作职责
1.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2.依照章程规定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3.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4.监事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二、秘书处
(一)秘书长工作职责
1.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章程》规定行使权力,并经理事长授权审批基金会财务收支工作;
2.负责主持基金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决定;
3.参与基金会重大事项的决策;
4.协助理事长对基金会进行管理;
5.组织起草需提交理事会议和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工作计划、方案、制度和工作总结;
6.根据《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组织起草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报告;
7.筹备召开理事会的各项工作;
8.完成理事长、副理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二)副秘书长工作职责
1.协助秘书长策划、制定基金会营运方案;
2.协助秘书长进行基金会日常管理工作。
3.按照基金会战略规划,协助制定项目整体发展和运作策略;
4.协助做好为理事会会议和年度工作报告提供分管工作的情况素材工作。
5.负责基金会宣传推广工作,积极传播基金会宗旨、理念等,确保基金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6.负责建立和维护机构与公益行业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促进基金会之间、基金会与公益组织、政府、企业、媒体、学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7.积极全面参与基金会其它重大事务。
8.完成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部
行政主管工作职责
1.会议组织、筹备,并对会议、文件决定的事项进行催办、查办和落实;
2.文控管理,负责基金会各项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执行;负责基金会各类文件的管理及发布;
3.制订基金会行政预算,安排办公用品采购及发放;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4.负责基金会的对外联络及公共关系,安排各类会议和接待工作;
5.负责基金会资质的申报及规划;安排办理基金会各类证照的年检、变更等手续。
6.管理公司重要资质证件。
7.负责基金会人事招聘、录用、升迁、离退职的办理。
8.部门的团队建设。
9.负责日常接待咨询工作;
10.负责办公设备维修等日常事务;
11.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事务性工作。
四、财务部
(一)会计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严格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各项财经政策,财经纪律和有关财务制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设置各种会计账簿、科目,并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每月按时结账,定期与出纳核对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清理往来账目;及时、完整编制财务报告,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3.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定期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提出建议;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宣传、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纪律,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负责填制和审核记账凭证,监督和抵制一切不符合财经政策和纪律的记账凭证。
4.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会同出纳到开户银行营业柜台办理大额存款和购买国债等业务,妥善保管银行存款预留印鉴卡片、定期存款凭据和有价证券,确保资金安全;定期核对银行账户及存款余额,及时、准确地做好结息工作。
及时整理财务凭证,每月认真清理好基金会的财务收支账目,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季末向秘书长报告本季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做好财务结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业务活动表,向理事会报告。
5.票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发票(收据)管理使用规定,做好发票(收据)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工作。
建好会计凭证、账簿表册、财务文件、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分月装订,年终建档,妥善保管,不得销毁或遗失。
6.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资料,并在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二)出纳工作职责
1. 负责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工作,定期与银行对账,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由会计审核无误后将其归档备查。
2. 严格按规定设置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认真审核报销、支出的原始凭证,查验票据真伪,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应拒绝办理。
坚持以原始凭证逐日、逐条登入记账,所有账务必须数字准确、摘要清楚。
3.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好现金、空白支票及其他有价证券,库存现金超过银行规定限额,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转借,更不得贪污挪用。
4.严格按规定管理财务印章,妥善保管本基金会财务专用章和现金收讫、现金付讫、转账付讫、银行付讫等相关印章。
5.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银行存款日记账簿、现金日记账簿等会计档案资料,并在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6.积极宣传、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纪律,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拒绝办理违反财务规定的各种结算、撤销业务。
7.向部门经理每日报送资金账户的结余情况、每周报送各资金账户的收支情况,并及时反馈银行有关信息。
8.对收回的票据必须进行清点核对,确认并登记所收资金,对于收费员所缴销的发票进行核对审核。
9.严格按照资金审批程序进行款项支付。
10.编制的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款记账凭证经会计审核后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每日核对无误。
11.负责保管库存现金、空白支票,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损。
12.组织发放企业员工工资和奖金。
13.做好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博士爱心基金会
201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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